2008年8月6日星期三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

事件1:8月4日上午8时许,喀什市边防支队集体出早操,行至怡金宾馆前时,突遭两名犯罪嫌疑人驾车袭击,并引发车上的爆炸物。

 

出早操???集体上街慢跑可以增强部队的战斗力吗?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边防部队跟地方预备役的区别就在于,他们的工作地点就是前线,是用兵的地方,不是养兵的地方。就算是地方预备役,携带弹药装备的负重越野跑,才是提高部队作战能力的方法。也许这是多年来的传统,但是现在情况在变化。东突已经发布了几段录像扬言破坏,奥运近在咫尺。身处民族混杂的边境城市喀什的军警们,还在一如既往的跑操……

 

事件2:周一在喀什发生袭警事件导致十六名警员死亡后,大批媒体到场采访,公安边防队与一些记者发生扭打。英文《新华网》引述喀什外事办公室书记艾斯卡尔说,新疆喀什公安边防支队属军事管制区,不允许记者采访拍摄,日本记者不听劝阻致使双方发生口角和争执,对这件事情表示遗憾,喀什地区外事部门将积极协调处理。 英文《新华网》说,喀什公安边防队将赔偿被打烂的器材和负责记者返回北京后身体检查的医疗费用。两名记者接受了道歉和赔偿,并通知了所属机构的总部。

 

首先,打人是不对的,即使是警察也没资格打人。这谁都知道,但是为什么还是接二连三的发生?惯性!一时半会改不了。其次,喀什公安边防队对此事件的处理更显幼稚可笑。既然逮捕原因是由于喀什公安边防支队属军事管制区,不许采访拍摄,那大可以间谍罪进行拘留;对于破坏的相机,就是保护国家机密;身上有伤?拒捕!

可是喀什公安边防队的方法是:1.道歉、2.赔偿相机、3.负担身体检查费用。按正常人的逻辑,想迅速息事宁人的,必然是理亏者。这种处理方法就是承认了:1.不正当理由拘禁、2.非法破坏他人财物、3.非法人身伤害

 

奉劝军警们,别光顾着跑操。多演练突发事件的处理,多读读书、上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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